全院师生:
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毕业生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原则:
1.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2.不准将毕业证书的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3.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4.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要求学院各班级严禁发布带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,严密防范求职陷阱、传销等不法行为,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,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公平、安全、有序。学院全体就业工作参与者郑重承诺,我们将严格遵守教育部“四不准”要求,欢迎广大师生监督,如发现有违规、违纪情况,请立即向省教育厅或学院纪检监察室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举报。
监督举报电话:
省教育厅就业工作部门:0931-8721939,0931-4635195
学院纪检委监察室:0937-2688517
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:18089365521
举报邮箱:393572907@qq.com
新能源工程学院
2023年5月12日